最近在看一本書<<培養高EQ的靈命>>
發現好多問題,也是如今基督徒的問題,也特別是褔音派基督徒的問題。
神要觸及的部份,比我想像中要多,應該說,神要觸及的豈止現今,又豈止將來,更甚至是你從來不知道也不發覺得問題。對我來說是可怕的。想像得到又或早己知道的一點也不可怕,神若要轍底要一個人(若一個人轍底屬於神),要經過什麼!?
屬神的人又應該是怎樣的呢?我開始覺得,單單係立志是不夠的,沒有人可以靠行為得救,立志要做到乜乜乜,物物物(e.g.返教會,多些聚會),好像就是靠行為,就可以成為稱職基督徒。但當然,聽道是基本條件讓人去留心神既說話,而心靈就該有準備-改變。然後又牽涉到祈禱既問題,從神得力而作出的改變...暫不盡詳說。
立志仍然是必需的,但或者不是做什麼,而是立志順服。
我發覺我心裡面多了一隻字-「怕」
1 則留言:
怕... 真係幾怕架...
大概... 只有經驗到神愛有幾深, 先夠膽繼續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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