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

荒謬

一個七十二歲婆婆因為與丈夫爭執,又以菜刀指嚇而糟警方拘捕,後因案情輕微,所以只判罰款及簽守為。

婆婆簽守行為時向裁判司表示,自己又唔係偷,又唔係藏毒,點解要剝光搜身又要擘大腳係佢地睇前面後面...然後庭上傳出嘲笑聲,裁判司表示要投訊應該去有關部門,其實婆婆只係想問。

今日睇東方,睇到呢段新聞好嬲,點解有人聽到會笑?點解個記者仲要影婆婆相,婆婆己經被羞辱得不得了。為什麼沒有人可以幫下婆婆討公道?唔通冇人可以轉介婆婆去合適部門?如果婆婆唔出聲,唔投訴件事又就不了了之?唔通我受傷打999 你就會話:「唔係呢個電話,你打去xxx !」正常你都會接去call 白車啦!
點解d警察要這樣欺負阿婆,悶得滯?

之前又有單新聞係學校揭發有老師偷拍學生換衫,報警處理,後警方表示影帶不涉及淫褻鏡頭,竟叫校方自行處理,然後証據在當時人同意下銷毀,涉案老師謹被開除...

又有幾單屈人簽口供,迫人認罪事件...荒謬到個疑犯話個名錯左都唔理,最終在庭上才發現

點解會有咁多荒謬既事?唔單只是警隊,仲有好多應該專業人野又好唔專業,又冇責任感。康文署、醫院....大家都咁無良心?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你既 "點解" 同 "荒謬" 都好珍貴. 人係要有火架! 唔係就變左麻木...

係! 我都覺得荒謬!

cheryl 提到...

恭喜,你係人